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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网络整理 2021-03-25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报考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21年3月19日前将本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考生填好后打印)和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或证书复印件等)通过EMS寄送至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若加分后仍未达到国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则无须提交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

  联系部门: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5006

  联系电话:0512-65227655,0512-65227656

  附件: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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