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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给王振华挖的坑到底有多大?超出想象!

网络整理 2020-09-2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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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的表演越充分,王振华得到严惩的概率就越高。

  【1】为何痛恨王振华的人对陈有西有“信心”

  越希望王振华得到严惩,就越希望陈有西有更多表演。

  因为陈有西的表演越充分,王振华得到严惩的概率就越高。

  微博网友早就给出预测:一看陈大律辩护,大家就可以放心了,王振华肯定会被依法重罚的。

陈有西给王振华挖的坑到底有多大?超出想象!

  对陈有西的“信心”来自他以往给被告人辩护的成绩单。陈有西经常给被告人做无罪辩护,但经常把当事人辩成重判。夏俊峰,被他用无罪辩护辩成了死刑。李天一,一个未成年人,被他的无罪辩护辩成了十年的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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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罪辩护不是不可以,但要慎重。如果当事人构成犯罪的证据确凿,还非要进行无罪辩护,会被法院认为缺乏悔罪表现而给予重判。比如王振华案,有以下事实存在,怎么可能无罪辩护成功?

  1、王振华花1万元让周燕芬物色幼女带到上海酒店,周带来了两个女童,王振华留下了9岁的女童,事后又给周艳芬转账10万元。

  2.被害人私处撕裂,并有司法鉴定机构的确认,还有被害人的陈述。

  有经验和水平的刑辩律师,并不是陈有西这样的,从无罪辩护开始,让被告人以受到重判告终。这样的无罪辩护实际是无效辩护。

  有经验并且对当事人负责的律师选择辩护思路的时候,会把握几个原则,这方面,一梭烟雨—余律师总结了三条原则可供参考:明知有罪的案件切忌无罪辩护,可能有罪的案件切忌无罪辩护,明显无罪的案件切忌做罪轻辩护。明知有罪还做无罪辩护是“方向性”错误,可能有罪还做无罪辩护是“方法性”错误。

  还是以王振华案为例。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四到五年,法院判处五年已经是在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范围内顶格量刑了。这说明陈有西的辩护是无效的。因为就是被告人不请律师,一句话不说,法院也最多是判处五年。

  在这方面,被称为上海滩刑辩第一人的翟建律师有着深刻的见解,他说:律师的刑事辩护应该是“有效辩护”,“无罪辩护”不能变成仅仅赢得掌声不能赢得法官认可的“无效辩护”。

  陈有西的无罪辩护,不但没有赢得法官认可,而且也没有赢来掌声。辩护律师和被告人的民愤差不多等量齐观,陈有西也创造了一个奇迹。

  公众对陈有西的不满,主因并不是他为王振华当辩护人。辩护人是中国刑事诉讼体制的组成部分,为当事人提供无罪、罪轻的辩护意见,这是律师正常的职业行为。那么多为坏人辩护的律师,也没哪个得到陈有西这么差的负面评价。

  公众不能容忍的是其辩护手段太脏。

  根据被害人的代理律师透露的信息,陈有西在庭审过程中,为了证明王振华无罪,竟然说人家受伤害的九岁小女孩以前有过性行为。

陈有西给王振华挖的坑到底有多大?超出想象!

  为了辩护而不择手段,没有底线,这才是陈有西的问题所在。

  为了证明王振华无罪,陈有西在声明中还从以下几个方面证明王振华无罪:

  一是以北京七名“专家”用“书证审查”和“专家论证”,否定司法部所属的上海一家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还撒谎说上海这家鉴定机构没有鉴定资格,而他丝毫不提这种花了点就能搞到的“专家论证”根本就不是有效的证据。

  二是说王振华进出房间只有13分钟,推定王振华有效作案时间只有5分钟。

  三是说王振华从案件侦查到案件审理一直否认犯罪。

  四是说王振华从来没有恋童癖和性虐待取向。

  五是自称“公安外围侦查排除他任何侵害幼女嫌疑”。

  后来陈有西在接受中国慈善家采访时,又补充:“(王振华)他嫖娼的“故意”是有的,16周岁以下的少女绝对不碰,这是他的底线”。

  看看上面陈有西自认为最有说服力的辩护意见,有哪个能够经受住事实和公众基本逻辑的检验?又有哪一条会产生有效的辩护效果?

  这样的辩护意见,哪个法官也不敢采纳(除非收受了好处),根本不会产生无罪判决的后果。

Tags:乌有之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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