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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市场监管局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市监通〔2021〕27号)

网络整理 2021-03-29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省市场监管局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市监〔2021〕30号),市局联合市教育局制定了《2021年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州市教育局


    2021年2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21年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和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一、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一)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完善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施过程风险控制。学校要落实大宗食品原料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和校园陪餐制度。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和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应严格遴选并加强日常监督。


    (二)督促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督促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根据《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相关要求,每天开展1次常规自查,每月开展1次全项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及时向属地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分别达到100%、95%以上。


    (三)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分级分类培训(供餐单位要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促使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岗位加工操作规程、食品安全基本知识要求,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档案,进一步增强员工职业道德素养,规范操作行为。


    二、大力排查风险隐患


    (四)开展春秋季专项检查。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新学期开学前后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才能供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复查整改效果,发现拒不整改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对高校附近提供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线上监测和线下监督检查。


    (五)做好中高考期间保障工作。各地要建立中高考考生集体用餐信息库,包括考生就餐的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供应考生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相关情况。要将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作为遴选考生集中就餐点的第一要素。在中高考之前,对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供应考生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各个关键环节逐一排查风险。考试期间要加大巡查力度,必要时应派员进驻,实行全程监督。


    (六)开展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专项整治。各地要对本年度辖区内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开展调查摸底,重点调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供餐对象和供餐数量、学校的供餐来源和分餐情况,建立监管工作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全面检查,严查食品采购、食品贮存、餐饮具及配送车辆清洗消毒、检验和留样制度落实、分装与配送等情况,建立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黑名单”制度。


    三、不断提升保障能力


    (七)继续提高量化分级管理优秀等级比例。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将日常监督检查、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加大地方政府及部门经费支持、学校经费投入等,对学校食堂硬件不断提档升级,在彻底消除一般等级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优秀等级学校食堂比例,年底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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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食品安全监管(4)地方法规(2)饮食(27)市场监管(16)食品法规(3)工作要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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