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_资讯网

经典美文联系我们

信息网 > 广东信息 > 广州信息 > 正文

彭州男婚内借了5000元生活费 离婚后老婆要求还钱

网络整理 2021-06-16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6日讯(彭法宣 记者 张异同)是夫妻时,什么都好说,包括老公向老婆借钱;离婚后,女方不乐意了,拿着欠条要求男方还钱。今(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彭州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了一起特殊的借款纠纷案,一审判决认定原被告婚内借款协议无效,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婚前借款30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婚前借钱打欠条 离婚后女方讨要

  2011年,彭州男子吕齐和曾柔正如胶似漆地谈着恋爱,这时候借钱似乎分外容易,吕齐在分别借款2万元和1万元时,还打下了欠条,并注明:“我们是朋友关系,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现金到时就归还,如果本人提出分手要加倍还款”。2011年7月,两人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吕齐又向曾柔借了5000元作生活费,仍旧写了张借条。感情好的时候这还是种情趣,哪知道最后会闹成“官司”。

  2013年11月,吕、曾二人因感情不和在彭州法院调解离婚。之后,两人就是否应归还这三笔借款发生争议,并多次报警到派出所处理无果。2013年5月14日,曾柔将吕齐告上法院,请求判令吕齐如数归还三笔借款35000元及借条中约定应加倍给付的30000元,合计65000元。

  庭审中,吕齐辩称,婚前,由于曾柔认为欠条的约定是对两人恋爱关系的保障,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且他从未向曾柔提出分手,反而是曾柔提起的离婚诉讼;婚后,自己的工资卡一直由曾柔使用,并已经从卡中支取了数倍于借款的金额,所以自己不需要再返还借款。

免责声明:信息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Tags:离婚(170)借钱(16)彭州(2)还钱(4)

转载请标注:信息网——彭州男婚内借了5000元生活费 离婚后老婆要求还钱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